腾冲购房网发布:经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7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7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土地为工业用地,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和监管。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三)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只能通过注册电子CA时绑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且须按宗地分别一次性缴纳。
(五)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下列时限缴纳土地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交价款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两个月内全部缴清;成交价款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以内(含10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六个月内全部缴清。在缴纳土地价款时需缴清除土地价款以外的全部税费。分期缴纳和逾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如竞得人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或主体合法变更的,且由新公司或变更后新主体缴纳土地价款的,在按约定时限和数额缴纳第一期土地价款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原缴纳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六)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范围仅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交付的土地和周边状况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成交价中。
(七)本次拍卖接受联合申请,但由于受交易系统限制,无法共同办理电子CA,报名前联合体各方应充分协商,并签订联合竞买协议(在报名时与相关资料一并上传系统),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明确其中一方为代表,办理用于交易的电子CA证书,竞得土地后共同与出让实施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协议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八)本次出让的地块为工业用地,规划具体工业项目为石材加工业,整个地块须整体开发建设,不得分割。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须成立实体企业,按园区有关规定入驻园区从事石材加工产业。
(九)详细约定事项见《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自然资告〔2024〕17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联 系 人:陈保顺(出让手续)、彭江艳(收退款)
联系电话:0875-5169310(出让手续)、0875-5155289(收退款)
开户单位: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300 0127 5143 3012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8日